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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项目
南通市科创项目认定
2022年1月1日以来从市外招引注册在南通正常运营且从未认定为科创项目的制造业和科技服务业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或主要经营范围属于《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苏科高发〔2018〕86号),在货币投资形成的有形资产不低于100万元或当年应税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基础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说明:当年应税销售收入统计方式为:一季度申报项目以企业注册(迁入)以来进行统计,二季度及以后申报项目以2023年以来进行统计。
1.引进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或母公司为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制造业项目不低于75%(创新区除外);
2.主要原始股东(股份占比不少于30%或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之一为全日制理工类硕士及以上学历,个人货币出资到账不少于100万元,担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备案);
3.获市“江海英才”或省“双创人才”支持的创业类项目;
4.项目股东在南通市外地区获评资助总额超30万元的县、市级及以上科技人才政策支持;
5.进入“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行业赛前十名或获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
6.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
7.项目落地后获得社会资本投资500万元以上或投后估值超过5000万元(投资主体中属地国有资本占比不超过10%);
8.企业自主申请授权(含2021年以来注册、于2022年11月2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或从母公司(含原始股东、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转让I类知识产权,或市外高校院所创业者(股东)转让其I类知识产权职务发明,或市外个人投资者转让其个人I类知识产权;或企业自主申请授权3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以上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 (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专利证书或专利受权通知书,专利转让以公告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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