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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版软件
首版软件产品认定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所需的场所设施和人才支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22年6月2日之后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且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记录。
(二)申报的技术产品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科技伦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符合省产业发展导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成熟,产品质量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
2.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有行业特殊管理要求的,必须通过国家或省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3.应在基础原理、核心技术、产品功能等方面具备创新性,需完成样机(样品)试制或技术试用并已形成销售,质量可靠。
申报首版次软件另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类别属于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人工智能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高端软件,或在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政务治理和民生服务重要领域有创新型应用的重点行业应用软件。
(2)软件产品具备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人须包含申报单位,取得时间须为2023年6月2日之后),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
(3)已经通过软件产品检测机构依据《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51-2016)进行的检测。
(4)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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